已领证但没办婚礼,离婚的手续和财产分配?
本人女,确定关系后在我家生活,然后经历领证。
1.2016年中旬在我家开始生活在一起,他工资3000左右,我也差不多。认识的时候他贷款买个车,是在2016年4月份买的车,车名是他父亲名字,车贷款1550,同居后都是我们在还,但是钱是从他名下的卡里扣款的,油钱800左右,他的工资除了这两项开销在不剩啥了,我俩的吃喝住都是在我妈家,我妈管我俩做饭买菜。我俩穿的衣服或者礼份子也都是我出钱了。
2.2017年十二月领证,2018年二月份开始还房子贷款,房子是我俩的名字。房贷月供是1250。从这之后我俩是车贷加房贷还有油钱,压力相当大。
3.2019年1月末,我俩在我家吵架我妈听见了,他动手推搡我,我妈看见了,我妈说你既然喝酒了,你俩也别谈了,你先回自己家,等明天酒醒了你俩再谈。我妈当时看见他推搡我特别生气,我妈怎么说他也不走,我给他爸打电话把事情跟他爸说。他爸把他叫回去了。从这个事情以后我没让他回来住过。领证后就因为这点破彩礼总吵架,总想着变着法的不给或少给,我寻思他父母订婚领证时对我父母说放心,差不了,我也一直相信着我俩能顺顺利利结婚。
4.事情想的太过于美好,彩礼7w在我这里是最最普通的了,不存在什么天价彩礼。现在彩礼是小事了,他父母和他的态度让我心寒,他既然狠绝我也没必要留恋。
对于我的情况,我想知道在我俩同居,在我家生活这么长时间,会有补偿吗?
对于房子,我俩的名字我可以争取到什么权益呢?除了这几点我不知道我还应该注意几方面,忘律师能给我个详细答案和规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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