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打定金,国内不发货
事件涉及3方,A伊朗客户, B中间广州贸易商,C空调销售业务员。
C是美国空调公司Carrier中国分公司的业务员,因为美国制裁伊朗,所以carrier中国公司也不能和伊朗做生意。所以C以B公司名义给A做了形式发票,并且盖的B公司公章。收款人为B公司监事的个人账户。 与A沟通的人一直是C.中间商B没有和A接触。
问题来了:A通过地下钱庄给B的个人账户,经5个不同的国内账户给B转了893710定金。结果C声称其中有一笔586000被公安机关判定为诈骗金额扣除,返回给受害人。现在只能以剩下的307710作为部分定金,并且要a再次补齐被警察所扣的586000作为全部定金。原先合同价格还涨价10%.
现在A客户非常担心,不敢再打钱过来。需要C返还全剩下余款。C拒绝。
碰到这种情况,请问有什么好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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