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物权问题
我和老公都是再婚,他2018年突然去世后,他的遗产继承涉及他儿子、母亲,我和我女儿四个人。目前经过法院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已就遗产分配事宜有了明确的裁定,同时就具体事项通过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在我老公的前妻又就遗产分配中的一个房产提出了物权诉讼,请问法院会推翻原来的裁决吗?(这个房产的具体情况如下:该房产是我老公与前妻婚姻期间的财产,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老公。他们离婚之时,协议上写明“房产归女方所有”。我们结婚前期,为了把老公的母亲接来身边照顾,我老公与前妻商量赎回该套房产给母亲住,我们给了他前妻十万元,并拿回房产证和土地证,这些年来一直是我婆婆住在这套房产中。但我们只是口头承诺,并没有签订转让协议。但有我婆婆,老公的大哥及他儿子的讲述(已录音,并有婆婆的确认签字证明提交法院)证明此事属实,法院判决这套房产属于我老公的个人财产,由四个继承人平均分配。)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