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这个情况属于民事欺诈的可能性比较大。在司法实务当中,如果去公安机关报案的话,公安机关绝大多数情况也是以该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要求你,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予立刑事案件。其原因就在于是否构成诈骗,这个情况还要看实施者主观认定。简单来讲,比如说你能证明他根本就没有榴莲,也根本就不想给你发货。就是通过虚构事实,到达非法的占有你的货款的目的。但实际中,这样的证据很难收集。所以一般这样的小额的情况,被公安机关立案的,大多都是多起报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最后固定诈骗的证据。单起的,偶然的情况。一般会认定为是普通的民商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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