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 社保 公司监事
2021年8月8号被告知疫情影响回家无薪休假,8月9号正式休假,到了8月20号要工资,因为拖欠工资不给,我就告知她我辞职了。然后8月23号去交接了工作。
1.请问9号到20号之间这几天可以算工资吗?23号去公司了那天算工资吗?(共拖欠2个多月工资,还有9500块钱没有要到,另一个同事被拖欠8000块钱左右)。
2.签了劳动合同,说要交社保也一直没有交过,可以让她补交吗?她要是不交对她有什么处罚吗?
3.然后我是她分公司的营业执照上的监事,和她微信说过把我监事的职务从营业执照上换掉,也没有个动静。有什么方式可以避免之后出问题找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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