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
律师
你好,你描述的意思是不是其实是以你的名义给公司的集资款是12万元?其中有两万元是你找其他人以你的名义出的,那么实际上你以公司发生的这个纠纷的本金应该是12万元。所以如果是这样的话,你起诉公司的本金应当是12万元,然后公司应当给你的违约金或者利息就按合同约定,以这个12万元为基数,按照这个拖欠的时间计算就可以了。至于你给员工的那两万块钱及利息,实际上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你与公司之间的这个法律关系,已经在这个之前你说的书面的意见当中体现了,所以说员工的呢3.5万元你支付的实际上已经包含在了这12万及违约金利息当中,所以说,你就不需要再重复地向公司主张了。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