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长龙
律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是房屋经过验收和验收合格的标志。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时应当向业主提供“两书一表”即《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验收备案表》,如果不提供,业主可以拒绝收房。而且,如果不提供这三样东西,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关于单元门框影响采光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建筑涉及是否合规的问题,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要求,对于住宅日照标准的规定是大寒日的日照时间大于2个小时,可以自己先根据目前的日照时间分析估算,看自己的房屋能不能达到上述标准。如果感觉不能达到,可以尝试向开发商或者当地规划部分申请建筑设计图纸,看开发商在进行建设时有没有更改图纸或未按图纸施工。其次,假设开发商确实按照图纸施工且能达到最低采光标准,那这个时候就要看当时签合同时候是怎么说的,销售人员有没有提出过这个问题,或者你明确表达自己对采光有很重要的参考,按照一般道理来说,采光受阻属于严重的不利因素,但是能否作为解除合同的因素,这个还没有明确的依据。
最后,如果都没有问题,最后也收房了的话,要对这个遮挡部分进行拆除的,需要按照业主对共有部分的处理的规定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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