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飞
律师
有良知的人都会自我谴责。你的忧虑来自自我谴责,我能够理解。针对你的叙述解读入如下:
1、你的行为是构成犯罪问题。根据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为犯罪预备。在不探究内心活动的前提下,离你最近的就只有这个法条了。那么,什么是为了“犯罪”呢?犯罪在时间上是紧迫的,在程度上是危险的,而你的行为不具有紧迫性更不具危险性,因为没有犯罪对象,根本不会产生现实中的危险,而成立犯罪必须具备现实危害这一评价标准。故你的行为在刑法层面是无法谴责的。
你的行为在治安管理层面是否可以给予否定性评价的问题。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你的行为还是可以否定评价的。不过,通过你在收货后未使用并及时处置、及时消除可能的危险来看,即使可以否定评价也只是对购买行为的评价,而单纯的购买行为又不足以说明什么。故在治安层面也无法得出最终的否定性评价。
解读完毕,希望能够解开你的忧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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