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震
律师
先给你介绍一下相关的现行法律条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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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做的是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因公死亡的决定书。这个阶段主要考虑三个要件,参考工伤保险条例14条第1项之规定,需要明确三工因素。也就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注意,这种受伤的情形不属于视同工伤的情况,所以并不需要受第十五条中48小时抢救无效死亡的限制。
再一个就是对工亡待遇的确定,由于配偶丧失劳动能力,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做一个劳动能力鉴定,你确定配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方面,年龄需要在不满18周岁的,才属于供养亲属范围。另外你的问题中没有涉及父母,不知道因工死亡职工的父母是什么状况?人社部之前颁布过《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其中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领取范围进行了详细规定。
还有就是,不知道该职工是否参加了社会保险,年龄如何?性别如何?
以上是从劳动法范畴所做的解答,本案还可以从人身损害赔偿范畴,要求责任方进行赔偿。吊车的驾驶者所有者、以及雨棚的所有人、安装人,按照在本次事故中的过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无过错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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