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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按照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双方约定了培训协议,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就符合法定辞职的条件。当然,用人单位也可以在这30天内扣除您的培训费用作为违约金后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精神是不能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以书面的形式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该在30天内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看双方能否调解,如果不能调解,走调解不成的通知书,走法律程序,提起劳动仲裁。超过30天劳动者不需要继续上班,用人单位也不得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规章制度为由作为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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