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奇珍异宝科技冒充电商平台‘京东健康甄选线下招商诈骗
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 ,对外招商入驻京东健康官方授权由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京东健康甄选旗舰店以及京东健康甄选京东自营旗舰店,药京采平台“产品上架销售产品。
考虑到本公司产品拓展多渠道销售,(*合作当初打电话至京东平台确认过,确实该公司与京东是有合作关系)并于21年7月与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合同,合同中承诺在京东健康甄选旗舰店以及京东健康甄选京东自营旗舰店,药京采 3个店铺上架产品并销售。但至今无销量、对接人无法联系。开始与我方对接人,黄铭(号称是公司副总)起初也承诺销售目标(均有微信记录),由于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合同需要京东官方备案不好修改为由,我方要求的销售目标黄铭提出由他占有股份的其他公司(号称黄铭占有股份的上海公司,说是有着北京奇珍异宝公司的授权)来签署有关销售目标合同,但终究由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套餐降价变更等理由最终没有签署该销售目标合同直接签署了与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的业务合同。
我司支付合同相关服务费并把产品按要求纳入京东仓,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并按合同上架产品并组建了微信对接群(该群只是个幌子,平时留言都无人对应)。其我方产品上架的平台,目前也未按合同指定3个店铺上展示销售(目前只有2个店铺上展示,但尚未有实际销售,无运营。其实就是为了应付合同为了展示而展示)。
我方多次联系黄铭(号称是公司副总,打电话到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貌似无此人),电话不接微信不回。
向各位律师请教,该情况我方处理比较妥当?
1)以尚未按合同履行,(合同中体现的3个店铺上架展示销售,尚未尽到履行义务)为由起诉,要求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解除合同并退还服务费以及入仓的货品退回是否妥当?
2)针对个人黄铭,对外号称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虚假身份的可能性较大但无实际证据,很有可能是外包团队对外进行招商。由于无法联系他,打电话至北京奇珍异宝科技有限公司前台说并无此人。所有业务以及条件洽谈均与他本人沟通,所有记录在微信中也有他跟该公司总经理就与我司合作条件确定的聊天记录截图。以涉嫌诈骗控告此人?
看到该平台上也有其他受害人
忘多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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