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双方生活没有保障
我与目前再婚丈夫于2018年9月结婚,其原配09年离世,双方育有一女,我俩婚前关系就很差,和女儿不住在一起,女儿偶尔过去送点吃的,平时基本不管不顾,10年前后将现任丈夫与其原配的所有房产转移到自己名下,工资卡以及所有证件也都收押在女儿那里,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我俩结婚第二年,前期家里部分开销都是负责,21年开始再婚丈夫身体状况一直不好,我只要一出门他女儿就给我打电话问我啥时候回来、说他没时间管他父亲,而且几次都要说要给他送到养老院,完全不想履行赡养义务,现在再婚丈夫身体不好、有老年痴呆,原本定点医院是去宣武医院、有专门的疗效药,现在给换到大兴的仁和医院,对症的药物也无法买到,几次催促也不给换回来,证件也都在女儿那,我们自己无法更改,现在我们忍无可忍,希望能解决我们的生活问题,房子都在他的名下不高兴随时就会让我们出来,证件也都她保管,如何保障我们两个人的权益,还有,如果再婚丈夫将来百年之后,我去哪居住生活,希望能有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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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目前配偶名下四套房子已经于婚前被女儿转移了,全部在他女儿名下了,所以说我们目前是居无定所,要看别人眼色,房子有没有可能要回,特别是再婚配偶单位之前分的房子,哪怕只是使用权,无论如何是不是也得等到我们二人百年以后他在处置房产,要不然如果他先不在了我肯定会被撵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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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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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再婚配偶有退休金,也基本够我们俩人生活使用,现在关键点就是我只要一不在家没人给他做饭照顾他,就想要给他送养老院,我不可能每天每时每刻看着他啊,而且房产都在他女儿名下,我们的居住权益如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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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5:5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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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如何界定他女儿不履行赡养义务,偶尔过去看一趟算履行赡养义务吗,我只要不在家他就想要给他送到养老院去,但也不会饿死他,偶尔给他点个外卖,这个算不算履行赡养义务,反正基本不会到家里去看他,也不会完全不理不顾,但是肯定从他主观上来说就是不想管,也表达过就是想把他爸送到养老院然后把房子租出去收租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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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6: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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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他女儿转移的四套房产有一套是市区带电梯的,而且是之前单位分的房子,他现在转移到自己名下出租出去租金归为己有,目前住的这个不带电梯是三楼,现在下楼都根本下不了,可否申请要求居住带电梯的市区房产,方便生活并享有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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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5 16:1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