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您好,您刚才提出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开发商已经履行了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义务,并且愿意赔付乙方三个月房租作为补偿,这个合同期,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签订的租赁合同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因为出租主体不是实际产权人,并且合同当中有约定可以解除租赁关系的条件,因此,个人还是认为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如果要求承租人退租腾退房屋,我认为至少要由与其存在租赁关系的开发商主张,理由一,你与开发商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你与开发商存在买卖关系。而开发商与对方之间存在的是租赁关系。不动产权权属属关系转移,但是法律关系还没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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