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服务方:
你替用人单位收取会员的会费,属于职务授权职务代理行为,如果没有违反单位与你的特别约定、财务制度、管理制度、单位法律禁止性规范,应当认为是合法有效的。
你收取了会员的费用后,应当是全额的转给用人单位,但鉴于用人单位还欠付你的工资,此时你的劳动报酬债权与用人单位取得会员费用的债权,由用人单位提出发生了抵消,这个也是没有问题的。
此外你所说的,你把现金转给单位的时候没有标注是哪一个会员的会费,这个有可能就会影响消费者的利益,我觉得你还是应当与用人单位负责接收会费的人员沟通一下,把会员的信息明确一下比较好。
此外作为劳动者,你现在应当把用人单位对欠付的工资计算清楚,准备申报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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