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我方电动三轮车,无牌照无保险和另一辆两轮电动摩托车相撞,对方上午买的新车牌照没来得及做,当时还带了一孩子,现在在就是交警处打听得知,因为没牌照,现在说责任划分是因为两人都没有牌照,就是停在那里被两轮车撞,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三轮车无牌照是因为当时我们买车的时候也没人告知要买牌照,已买四年,只有发票,这个事情现在也问了这个卖车的老板销商。说前几年买的,就是没法上牌照,然后到车管所询问此事,现在对方粉碎性骨折大约要十几万的医药费,现在交警责任还没有具体划分,车管所让我去工商部门去反映这个经销商的情况,我想先是不是和这个卖车的经销商去沟通,不想让他造成过多的损失,他是否会承担这个责任,是否有相关的?下一步我该怎么做,现手术费就五六万,如果后期牵涉到一个鉴定的话,这个费用大约要十几万左右,而我是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绿灯要结束的时候出口,我是直行,被他电动车在后面追尾碰撞。如果五五分责,我方实在太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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