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电动三轮车被另一辆两轮电动车追尾相撞
我方电动三轮车无牌照无保险被另一辆两轮电动车追尾相撞,对方上午买的新车无牌照无保险,对方60岁女性当时还带了一孩子大约6-7岁,我方行驶在机动车道,在过十字路口,绿灯要结束的时候出口停车,我是直行,被他电动车在后面追尾碰撞。
现在在就是交警处打听得知,因为没牌照,现在说责任划分是因为两人都没有牌照,就是停在那里被两轮车撞,也是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方有到医院看望病人,并有转账
这三轮车无牌照是因为当时我们买车的时候也没人告知要买牌照,已买四年,只有发票,这个事情现在也问了这个卖车的老板销商。说前几年买的,就是没法上牌照,然后到车管所询问此事,现在对方粉碎性骨折大约要十几万的医药费,现在交警责任还没有具体划分,车管所让我去工商部门去反映这个经销商的情况,我想先是不是和这个卖车的经销商去沟通,不想让他造成过多的损失,他是否会承担这个责任,是否有相关的规定?现手术费用现阶段使用六万,对方去年患胃癌手术在吃化疗药还一个月就整一年,身体很虚弱,如果后期牵涉到一个腿部伤鉴定的话,这个费用大约要十几万左右。
1.双方都没有牌照保险
2.对方追尾
3.对方车辆载有一名儿童(6岁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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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主要还是想知道一个定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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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2 11: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