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专家,请帮我分析一下,站在法官的角度上这个起诉状有什么问
诉讼请求:
一、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返还违法卖车款项24万元及相应利息(利息以24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4倍,从2016年9月5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二、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14万元的车辆回购损失及相应利息(利息以14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4倍,从2022年3月14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三、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贬值损失、车辆维修费及相应利息(利息具体金额以法院指定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为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20日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的4倍,从法院判决之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四、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执行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系原告***的前妻,二人离婚期间,被告将属于原告的车牌号为******的宝马牌汽车(以下称“宝马汽车”)非法占有并且于2016年*月*日私自将该车辆以24万元的价格售出。2017年*月**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民终****号终审判决,要求被告将宝马汽车返还给原告。上述判决生效后,原告一直催促被告返还宝马汽车,但是被告一直却未将宝马汽车进行返还。2022年2月,原告在闲鱼二手物品销售平台上发现了自己的宝马汽车,并于2022年3月14日以14万元的价格将其购回。此时的宝马汽车损伤已经非常严重,多处损伤需要维修,并且产生了较大的贬值。
原告认为,被告拒不返还宝马汽车并且将其私自出卖给他人的行为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应当承当赔偿责任,故依据我国《民法典》、《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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