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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帮信罪是继续犯还是状态犯的问题?

像非法拘禁和盗窃是典型的继续犯和状态犯。那么帮信罪呢?举个例子:甲提供了十几个社交账号给乙,乙用这些账号又卖给了丙,丙用去犯罪了。那么问题来了,甲如果构成帮信,追诉期是从甲提供账号之日起计算还是从丙停止犯罪之日起计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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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2-05-20 11:31:21
  • 补充问题:

    实务和理论中又是怎么判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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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31:44

全部(48)位律师解答

  • ¥0.58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6"
    自动转换:当然,层层蒸了之前算了,这个就是唉,这就是个行为犯呀,但是他如果是一直持续不断的话,就是按照一种情节的那个对呀,犯罪清洁比较严重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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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3:45
    270
  • ¥0.58
    吴炜 律师
    这个不属于继续犯和状态犯,他是属于行为犯,只要你实施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的行为就已经是既遂状态,结果影响量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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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5:04
    99
  • ¥0.58
    谢福金 律师
    29"
    自动转换:你好,家庭说说这种情况,如果放心最一般都是一个继续翻来的,只要他提供的样卡还能还继续接受反对分子的诈骗的钱款都是构成一个犯罪的反对的,这些时间适宜守寡啊,这这段时间,而不是提供的时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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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5:26
    56
  • ¥0.58
    湖南剑波律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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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5:30
    0
  • ¥0.58
    李新宇 律师
    54"
    自动转换:哦,你好,我看了一下你的这个描述啊,像您说的这个帮训队啊,由于这个法律明确规定啊出其出租出售这个银行卡等这个人信息啊,保持身份证是违法的行为啊,等于这种违法状态一直存在,是否否是否构成犯罪呢?需要看这个额使用啊,银行账号或者身份证呢?这个三分子呢?他是否是使用了,并达到了一定的是数额啊,如果是gogo城邦部队的啊,然后随时可以追究啊出界出租,包括这个出售人的,这个法律责任啊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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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5:44
    526
    • 匿名服务方: 典型的状态犯,违法的状态一直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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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6:09
  • ¥0.58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是继续犯。 继续犯(持续犯):作用于同一对象的一个犯罪行为从着手实行到实行终了,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在一定时间内同时处于继续状态的犯罪。最典型的是非法拘禁罪,即非法将他人拘禁,在释放之前,不法拘禁行为和他人身体遭受非法拘禁的状态处于同步持续之中。相对于“状态犯”“即成犯”,继续犯具有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步的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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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1:59:37
    121
  • ¥0.58
    巴波 律师
    不属于继续犯,应属于状态犯。所谓的继续犯(也称持续犯),是指犯罪既遂以后,犯罪行为与行为所造成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继续或持续之中的情况。状态犯指发生侵害一定法益的事实同时,犯罪行为虽然结束,但在其后侵害法益的状态可能依然存在。当这种存续的侵害法益的状态还受构成要的评价时,不另成立他罪。您好,我是平台认证律师,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巴波律师,11年执业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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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00:30
    102
  • ¥0.58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帮信罪属于只要满足出借并且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于违法行为,从刚开始出借之日起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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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00:48
    56
  • ¥0.58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理解适用。该项所规定的“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应理解为分别为三个以上行为人或团伙组织提供帮助,且被帮助的行为人或团伙组织实施的行为均达到犯罪程度。为同一对象提供三次以上帮助的,不宜理解为“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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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05:25
    596
  • ¥0.58
    刘学勤 律师
    12"
    自动转换:你有没有他这个其实不是属于继续换或者状态放贷?他这个职业属于行为犯,那么只要做了相应的行为,就构成犯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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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09:15
    250
  • ¥0.58
    李鑫 律师
    95"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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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15:34
    196
  • ¥0.58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您好,帮信罪是结果犯,追溯期应该从甲提供账号给乙方,乙方未直接用于犯罪,甲就不涉及到帮信罪,但可能根据情节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乙最后又转给丙来犯罪,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也有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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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19:13
    2315
    • 匿名服务方: 帮信罪一般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以,应该以提供账号之日起开始计算追溯期。应为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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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20:28
  • ¥0.58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在这里是遇到司法考试理论性问题吗?我觉得你在这里面问律师这个问题,那我还不如在微博上问一些刑法的讲师,比如说刘凤科,柏浪涛,蔡雅奇这些人能够很具体的回答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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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21:11
    82
  • ¥0.58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帮信罪应该属于一种行为犯,犯罪行为从一开始产生犯罪结果,那么就开始起算追诉期间,所以应从甲提供账户给乙方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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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24:57
    1495
  • ¥0.58
    孙成山 律师
    32"
    自动转换:嗯,一般应该是以提供这个账号知识的概算,比如说那个他卖了一个账号,那个嫌疑人20年之后才启用这个银行账号啊那查到他倒是提供的时间啊那20年之前,那她应该是已经过了这个就是学校的啊,当然因为帮训队属于一个新型犯罪啊,针对这块的一个啊雪路上的认定是状态分还是继续犯啊没有一个确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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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25:56
    41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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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自动转换:当然,你这个提供账号啊,单纯的提供账号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才慑摄像功能分类的啊,包括教育的流水啊,护理情况,还有一些其他严重情节啊,不能说单纯的这个提供银行账户啊,这个就是射线斑是犯罪啊,当然有可能还是最高的,其他犯罪的问题,比如说银行账户是他人名下的账户啊,是我设置这个买卖,这个过期望公民个人姓名信息啊啊,这个还有其他大家可能。
      2022-05-20 12:26:49
  • ¥0.58
    邹春 律师
    你好,你这个问题,帮信罪,是以上游犯罪的人利用两卡实施犯罪时开始构成犯罪,如果提供了两卡,但是没有实施犯罪活动,你提供两卡的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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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28:48
    25
  • ¥0.58
    范明 律师
    92"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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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32:01
    154
  • ¥0.58
    陆畅言 律师
    16"
    自动转换:从你这个情况,你要咨询的问题岁数其实从提供藏獒之开始起计算并非是从嗯停止犯罪是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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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33:06
    281
  • ¥0.58
    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如果说甲乙丙达成了共谋的话,那么他们就从丙犯罪停止日开始计算,如果没有达成共谋的话,那么从提供账号开始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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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36:40
    15
  • ¥0.58
    李佳 法律执业者
    买卖社交账号的行为本身就涉嫌犯罪,如果对丙的犯罪行为是知晓的,有可能涉嫌帮助犯。其从提供社交账号开始,就完成了既遂。如果是帮助犯,要看丙的犯罪是否有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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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48:17
    1
  • ¥0.58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甲提供了十几个社交账号给乙,乙用这些账号又卖给了丙,丙用去犯罪了。”,那么甲的追诉期从丙停止犯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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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49:08
    125
  • ¥0.58
    赵永利 律师
    你好,理论上的刑事追诉期,在司法实际中很难被适用,几乎可以说名存实亡,因为刑事追诉期有各种限制。你说的案例,往往会被从丙停止犯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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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54:34
    140
  • ¥0.58
    许夏子 律师
    这个问题,其实类似于,买卖枪支,卖出去了,买方之后再杀人。如果,你知道,他现在要去杀一个人,你卖给他了,那么,你是杀人的帮凶。如果你不知道他要干什么,买给他,就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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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2:59:22
    3
  • ¥0.58
    王群英 律师
    你好,不是单纯的以行为的日期来作为认定犯罪的追诉期。根据刑法的规定,应结合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标准来判断。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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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3:02:19
    29
  • ¥0.58
    毕姚胜 律师
    帮助关心自己的话,一般情况下来讲是严肃严肃性,等最后一笔款转完结束,如果过了三年仍然没被抓到,这个才会说明过了这个追诉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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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3:06:52
    19
  • ¥0.58
    孙杭林
    帮信罪比较特殊,其定罪和量刑都同被帮助对象后续涉案金额和本人获利情况等有关,所以认为是持续到收回相应的结算工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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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3:38:18
    499
  • ¥0.58
    侯铁男 律师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丙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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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3:52:36
    59
  • ¥0.58
    董庆玺 律师
    因为提供的相关信息或账号一直在使用状态,不涉及其他刑事犯罪或罪名的情况下,一般会按照丙的时间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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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4:11:27
    19
  • ¥0.58
    南晓峰 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下应当属于状态犯,因为他一次提供了这个银行账户,嗯嗯,因为他人呢他的犯罪行为对账户进行利用,唉,这种行为呢,它应当是属于一种状态,它是应当是从这个提供账户之日起来计算这个追诉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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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4:21:30
    518
  • ¥0.58
    赵宴敏 律师
    15"
    自动转换:继续饭或者状态犯,这些都是学理上的说法,这样在15当中,主要看看看的还是嗯,犯罪事实和嗯嗯,刑事责任,这两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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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4:35:22
    100
  • ¥0.58
    楼红锋 律师
    帮信罪是: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故: 1、根据你举的例子,我认为甲不构成犯罪。理由有二:其一,甲将账号给乙,乙卖给了丙。那么甲主观上并不知道乙或丙拿这些账户从事犯罪活动。其二,帮信罪是要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只是提供账号的话,还不算是技术支持。 2、如果甲明知丙在从事犯罪而提供技术服务。因考虑到帮信罪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因此本人认为追诉期从甲最后一次提供账号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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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4:59:15
    7
  • ¥0.58
    贾增桥 律师
    你好,这种情况下甲是有可能不构成犯罪的,因为呢,他没有一个犯罪的故意。如果他构成,那么它的追诉期是从他提供账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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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5:17:39
    17
  • ¥0.58
    吕海 律师
    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是典型的继续犯或者状态犯,需根据具体行为做出具体分析。例如,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行为一般为状态犯,为他人提供广告推广的帮助行为则可能为继续犯。 ② 在前述案例中,假设甲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其行为的追诉期限应从甲提供社交账号之日起计算,因为此行为一经实施即完成。此外,在评价甲的行为是否在追诉期限内时,应从甲的行为本身入手,而非从他人行为入手(尽管在认定是否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时需考虑他人行为,但这也是对甲主观状态的考查)。 ③ 实务中鲜有直接适用“继续犯”或者“状态犯”的案例。在(2021)赣0729刑初78号案中,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他人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的行为“已经完成”,不存在持续状态。此案可供参考。 ④ 关于理论中的相关观点,请参阅王小军的博士学位论文《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制度研究》。此文对相关问题论述详尽,可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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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5:26:23
    243
  • ¥0.58
    张凤启 律师
    16"
    自动转换:您的这个问题非常的确定这个帮性啊,肯定是他的追诉期肯定是从犯罪后的犯罪行为终止之日起来计算,嗯嗯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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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5:35:23
    155
  • ¥0.58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涉及比较专业的问题,建议你及时准备证据,然后具体描述后进行详细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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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5:51:21
    49
  • ¥0.58
    宋成海 律师
    帮信罪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的行为。
    展开 收起
    2022-05-20 16:05:11
    53
  • ¥0.58
    马冬梅 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帮信罪不属于继续犯,如果涉及多次提供可以视为犯罪情节严重,追诉期应从甲提供账号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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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6:09:04
    45
  • ¥0.58
    李晓轩 律师
    法律审判实务中是不考虑什么继续犯连续犯的,这是司法考试采用的。法律审判实务中就以最后一笔犯罪起计算追诉期。如果已经立案了,那就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了,不管是什么时候犯下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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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6:38:30
    368
  • ¥0.58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这种行为涉嫌帮信罪,至于日期的计算是从甲提供给乙的账号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丙停止犯罪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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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6:42:41
    106
  • ¥0.58
    秦惠芳 律师
    你好,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从甲提供帐号之日起计算
    展开 收起
    2022-05-20 16:55:13
    1238
  • ¥0.58
    何勇 律师
    78"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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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7:06:20
    8704
  • ¥0.58
    钱金婷 律师
    从提供账号之日起算,存在明知的故意。具体是否构成犯罪,结合司法解释12条,需要犯罪所得1万元以上、3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提供资金5万以上,或者支付结算金额20万以上。 帮信罪属于状态犯 犯罪行为结束后,侵害法益状态一直存在。和盗窃类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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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7:11:43
    34
  • ¥0.58
    王景生 律师
    你好,正常的追诉时效是从丙停止犯罪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当时没有发现这种犯罪行为超过期限了,就超过了追诉时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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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7:18:54
    334
  • 崔兵 律师
    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和法律总顾问经验以及疑难法律问题处理权限的,一般是从停止之日起计算的,因为连续的过程有头有尾,当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还要采取特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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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19:38:06
    120
  • 张华北 律师
    10"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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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0 21:31:54
    681
  • 陈以勒 律师
    就当事人所述问题:状态犯是犯罪结果状态的继续,而继续犯是行为和状态的持续。帮信罪属于帮助犯的正犯化,因此只要实施了帮助行为为犯罪分子提供了帮助即为既遂,故此认为不属于继续犯,应属于状态犯(提供帮助行为即可)。此限于法理讨论(法考或者法硕考试),实务中此类法理问题并不是关注的重点,帮信罪通常依照司法解释以流水量和帮助次数等因素出入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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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1 10:56:45
    0
  • 林国祥 律师
    这个期间是从犯罪嫌疑人最后一次使用你提供的作案工具进行作案的时间来计算,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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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2 08:09:56
    1
  • 罗超 律师
    有办法,我给你几个好的建议,能够让你最大化你的权利。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展开 收起
    2022-05-27 10:09:51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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