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① 如果业主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物业服务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作出明确约定,且物业服务机构承诺提供公共区域内的全天候监控服务,则前述物业服务机构的做法构成违约,应向被盗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② 如果没有前述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物业服务机构亦应承担公共区域监控管理责任和安全保障义务。物业服务机构未完全履行前述义务时应向业主承担赔偿责任。
③ 即使盗窃未遂,但因物业服务机构未尽到监管义务,其亦应向业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赔偿业主因房门被撬而受到的损失,同时还应及时维修监控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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