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离婚感情破裂抚养费
本人是河南,老婆是重庆。我和我老婆2012年结婚,在民政局登记的结婚证,她的户口一直没有迁移过来。
2014年的时候孩子刚刚6个月,当时闹矛盾,我在抱着孩子,她拿刀砍了我左手指导致骨折,到医院缝了四针。后来也经常吵架。她也经常拿刀。
后来吵架因为我动手打了她,她去了上海,现在分居两年多了,现在也经常吵架,感情破裂严重,她不同意离婚,孩子一直在我父母带着,现在8岁了,在这8年内,孩子衣食住行学费生活费,她只出过两次学费,一次课外书本费,总得4000元左右,家里所有事情不管不问(费用和教育都是我和父母负责)。多次友好商量与沟通要求她出学费和生活费,哪怕是一小部分费用也行,一分不出,都被拒绝。我的微信经常被她拉黑,删除。
她的工资在2-6万不等,做金融投资理财业务工作。她有足够的费用养孩子,就不愿意出钱。
离婚与否,我们双方都没有个人和共同财产纠纷。
1,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让她出教育费和生活费。
2,如果离婚了,孩子的抚养费应该怎么划分。
3,如果离婚了,在未离婚的这8年内孩子的抚养费,教育费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要回。
4,我现在深圳工作,她现在上海工作,没有个人财产纠纷,请律师起诉离婚,律师费大概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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