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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5

关于选聘物业及签订合同的问题

小区通过业主大会以投票的形式选定了一家物业公司,但是合同在大会上并没有公示(未拟定),后期业主委员会和该物业公司商定合同,在合同签订前,还需要再次提请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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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2022-07-15 17:44:23
  • 补充问题:

    看到有很多老师回复公示的问题,那么如果20%的业主对合同不满意是否就可以提出召开业主大会修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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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09:02

全部(42)位律师解答

  • 李新宇 律师
    28"
    自动转换:嗯,你好嗯,前期都忘了这个业主委员会和为公司商定的这个合同呢啊,这个是没有必要再提醒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啊,如果有一些业主有一些条款呢?嗯,觉得存在问题或者需要修改一下可以可以表决一下,表决通过之后呢,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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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5:50
    526
  • 崔兵 律师
    重要事情是应该进行表决的,还是要统一意见必须把好关,这是非常重要的。在我的顾问工作当中。这是属于非常重要的打基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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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5:56
    118
  • 张华北 律师
    57"
    自动转换:嗯你好朋友,那么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呢?是否是需要表决这个并没有明确的规定,这个需要根据啊,这个乡的啊,你们的业务会当成啊,等相关的这个规范啊等等啊,是结合你们小区啊,业主自己制定的,相应的当成规范啊进行明确的啊,这个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啊那么也就是说呢,这个业主委员会啊,可以代表啊业主啊,跟这个小区跟这个物业公司啊,这个签订相应的这个合同啊,当然了也可以啊,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啊这个啊表决啊或者说是建议的收集啊等等啊,也可以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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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6:24
    679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有部分业主认为协议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可以提出,经业主大会投票表决后,可以进行修改。或者重新达成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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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6:51
    121
  • 吴彬 律师
    在合同签订前,合同应当经过业主大会,2/3以上多数出席的人员通过表决才能够有效有效成立。因为根据民法典物权法,关于嗯,业主的权利的规定合同的签订属于重大事项,重大事项应当经过业主大会出席出席人员的2/3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才能够吃,嗯有效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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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6:55
    3
  • 李鑫 律师
    32"
    自动转换:唉,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上了这个小区了,通过业主大会啊,选定了一家物业公司,那么在你一定合同的过程中,对合同的条款啊,是不需要业主大会进行表决的,对合同的条款是不需要啊,当然了,你这个在选定物业公司的时候,你应该啊,一般情况会附加一些条款,比如说物业费的标准呀,还有服务的质量呀,一般会付对吧,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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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8:10
    191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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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自动转换:补充一点,换句话说,那我们在选物业公司呢,有好几个物业公司,我们在选的时候肯定是嗯,选这个物业公司,他有一些优惠的条件嘛,对不对?那优惠的条件呢?就是物业合同的一个主要条款的内容呀?
      2022-07-15 17:49:10
  • 邹春 律师
    你好,不需要,业主大会投票选择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可以业主委员会等具体实施合同的签订问题,不需要再次进行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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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48:31
    24
  • 谢瑛 律师
    根据你说的情况,物业公司也是经过全体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公司,业委会有权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再经过业主大会另行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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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51:08
    2
  • 陈华明 律师
    如果是已经选定的物业公司,那么,后期进行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只需要进行公市就可以了,不需要再进行新一轮的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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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7:53:53
    144
  • 吴炜 律师
    你们如果对这家物业公司认可的话就不需要重新表决什么的了,签署合同老履行就行,如果有异议那就重新表决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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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01:26
    99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22"
    自动转换:你好,实际上哈,如果对这个投票的结果哈没有进行一个公式啊,这种情况呢?他只是一个程序上的违法啊,但是呢,并不影响实体上的效果,所以签订的合同还是有效的,这个主体内容还是有效的啊,也不需要再次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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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12:03
    2309
  • 陈光文 律师
    16"
    自动转换:啊对,这个合同啊,是要公式的,如果没有公式,那么这个业主不满意的情况下的话是可以要求啊,召开业主大会来修改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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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13:32
    39
  •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自主管理权,需要公示,其次,是否要业委会大会表决取决于业主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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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14:27
    56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业委会这种行为在程序上的违规,并没有履行公示公开的义务。即便是以投票的形式确定物业公司,但是投票并不能表示业主对相关规程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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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19:56
    593
    • 匿名服务方: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对物业管理的合同条款有异议的,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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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27:08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29"
    自动转换:成立了业委会啊,他就有权和我们公司签订合同不是嗯大合同还需要表现,这个不需要,只要是法定成立的,他们这二以上的通过了,也要一会成立了业主如果20%的业主对合同不同?不满意啊,可以找个业主大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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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25:19
    267
  • 范明 律师
    78"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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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33:09
    154
  • 刘杨 法律执业者
    程序上有瑕疵肯定会影响合同的效力,最好是完善下程序。物业管理条例规定,20%业主可以提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当然也就可以在大会要求修改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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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33:27
    15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公示只是程序上的瑕疵,并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是不需要重新公示,只是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表决签字后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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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35:49
    1492
  • 黄一洪 律师
    22"
    自动转换:我看到你的问题都不充分地了,我直接说你的补充分低吧,嗯,一般呃呃,理论上是22岁,但是呢,在实际生活中当中呢,尽量你们搞得人多一点儿上升超过20,然后这样的话,我认为修改活动他属于重大事项啊,这个属于一个重要事项,然后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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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8:45:59
    115
  • 毕姚胜 律师
    一般情况下在讲,只要确定了,但是合同条款的话还是要协商确定尤其是物业费的定价或者是相关方面的材料,还是最好还是要开,召开这个业主大会进行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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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9:05:51
    19
  • 王群英 律师
    你好,对于物业合同的内容,如果对业主不利,业主可以提出异议。合同在公示期可以提出异议。业主委员会可以作为具体签约人可以提出修改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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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9:33:43
    29
  •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小区通过业主大会以投票的形式选定了一家物业公司”,这是有效的。后期业主委员会可以和该物业公司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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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9:43:21
    125
  • 吕海 律师
    ① 在前述情况下,草拟的物业服务合同是否需公示取决于业主大会通过的管理规约:如果相关管理规约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即可签约,则不必公示。 ② 如果相关管理规约对物业服务合同是否需经公示方可签约未作明确规定,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如果前述物业服务合同涉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等重大事项,则须公示,同时需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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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9:52:49
    241
  • 丁辉 律师
    10"
    自动转换:一般的情况下,因为会和物业公司简单的合用吗?那么情况下不会再召开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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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19:57:25
    63
  • 谌见平 律师
    一般情况下,由业主或者业主大会会议选举5到11人(人数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较大的小区,业主也可以按照单元或者楼栋选举各自的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再选举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1/3以上委员或者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授权,可以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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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07:28
    24
  • 谢福金 律师
    32"
    自动转换:您好像您所说,这种情况其实这个物业服务合同应该是在当时竞选的时候就应该公布这个合同的内容的,包括那个物业管理费的单价或者摄像的,在公布之后,如果就想想成功,就直接由业委会代表任业主在和物业公司签定一个业务合同额就可以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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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09:43
    55
  • 孙杭林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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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10:18
    499
  • 李佳 法律执业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并于10日内发布召开临时会议的公告: (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 (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 (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 (四)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 (五)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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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19:30
    1
  • 张凤启 律师
    18"
    自动转换:业主委员会与这个物业公司签订合同,这个不需要再次提醒业主委员会大会讨论难难忘的马上去拿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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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24:23
    154
  • 陈娜 律师
    合同需要公示的这是所有业主的权利,有权利知道合同内容。选定物业公司需要召开全体业主大会,经全体业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即可重新选聘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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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28:02
    57
  • 杨力 律师
    不需要,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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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32:45
    86
  • 周钰淇 律师
    您好这个情况可以这样:1、召开业主大会对物业投票表决,若2/3以上同意,则可更换物业公司。2、由业委会负责物业招标工作,制定管理要求和费用,做标书。3、联系物业公司或房管部门进行物业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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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0:38:36
    12
  •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对于是否经过公示,那只是程序问题,对于合同的效力不会影响的,就内容而言需要有20%以上同意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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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1:04:25
    106
  • 赵宴敏 律师
    12"
    自动转换:一般情况下,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涉及全体业主的切身利益的,这种问题都是需要召开业主大会的,你给我发出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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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1:08:58
    98
  • 王珍 律师
    19"
    自动转换:你好,按你描述的情况正常而言,既然更换物业公司已经通过了业主大会的表决,那么一般合同的具体事项是不需要就是啊,本身一个合同是不需要在这里,但是具体事项肯定是按照我们之前的内容去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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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1:31:56
    165
  • 何勇 律师
    63"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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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1:58:10
    8704
  • ¥17.5
    王小兵 法律执业者
    31"
    自动转换:本案中,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流程是颠倒过来的,这种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应当先由业主确定合同的内容以及条款,然后再委托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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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1:58:12
    19
  • 李国民 律师
    那你好,那么这种情况下建议你啊,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修改或者选b相应的公司,必须要召开业主大会啊,进行投票表决,这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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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2:06:27
    351
  • ¥17.5
    黄美溪 律师
    你好,选择物业是要通过业主大会表决的,物业合同同样需要向业主大会公示,如果没有公示的话,物业合同是未生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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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2:36:56
    24
  •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第一业委会协商通过的合同,那么如果有业主不满意的,可以提请业委会重新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订。但要超过一定业主人数才能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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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5 23:38:53
    81
  • 罗超 律师
    应该公示 。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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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7 12:26:05
    37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厘清内部关系和外部关系的问题。第一,业主大会代表人全体业主的利益选聘物业公司并与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从本质上将是全体业主将对外签订合同的权利授予了业主大会。因此,法律推定业主大会与所选聘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违背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但是并不能保证每位业主的诉求都会得到体现,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只能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也就是说,业主大会代表全体业主签订合同时基于法律授权,体现的是内部关系。第二,业主大会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体现的是外部关系,也就是说物业公司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无需考察业主大会是否真正代表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第三,业主大会在签订合同时,如果有违背全体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20%的业主如果有意见,可以要求业主大会整改,重新作出决议,也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评判是否侵害了部分业主的利益。综上所述,选聘物业公司应当由全体业主通过多数决的方式来决定,而对外签订合同则务必要,因为这时更需要考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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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8 15:37:19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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