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虹
法律执业者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在签订案涉合同时,你的公司是否系一人有限公司,如果系一人有限公司,那么需要证明你与公司之间各自独立,没有人格混同,否则你与公司对外会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不是一人有限公司,那么你在本案中个人无需担责。其次,你作为公司股东,还需要做到认缴出资额已全部出资到位,否则,公司财产不足以承担债务时,你会在未缴纳的出资额范围内承担责任。最后,如果你的公司不是一人有限公司或者是一人有限公司但你与公司无人格混同,且你认缴出资已经全部到位,那么你作为个人在本案中无需担责。至于你与被告一(你朋友)在公司内部责任的承担上,如果有约定,按约定比例承担,没有约定,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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