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同时被告1和被告2吗?不服劳动仲裁上诉状诉求
我是劳动者。之前发生工伤,跟公司纠纷,劳动仲裁已经判下来了。但是我对结果不服。我是9号下午1:00收到的仲裁判决书。我今天去立案了,今天下午,但是窗口的人呀,没有接我的案子。他说我那个上面写的被告写了两个。他说我劳动仲裁的时候,是起诉了一家,然后现在到法院阶段上诉不可以写两家是这样子的吗?就是说公司a和公司b,他在同一个厂区没有任何区分,只是两个大门它的注册地就是公司围墙的那个相邻的马路,两条交叉马路的两个大门,就是他两家公司的注册地。并且公司a和公司b,法定代表人是父子关系。我劳动仲裁只写了一家,是因为认定工伤的时候,我拿了两份企业基本信息过去,他只是找了一下给我发工资的那一家公司。他这两家公司给我发工工资的那一家公司是专门用来扯皮的,然后另外一个公司名字是来做品牌的,但是不论他是扯皮的公司还是给我发工资的公司,都是是做那个品牌的,其中一个公司名字的。并且没有任何区分。如果说我现在法院阶段,不能同时,列出被告1,被告2,那这种公司他不是钻了空子了吗?就是其中一家公司来做品牌,啊,别人一搜这家公司也没有劳动纠纷,然后另外一家公司用来扯皮,那这法律啊,还有意义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说。就是说我劳动仲裁的诉求,我当时啊,写的时候劳动局立案窗口,总是想让我把其中几条给去掉,但是我坚持没有去。但是我现在发现,不但当时没有去,现在还发现少了一条,就是公司没有给我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导致我无法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作相应赔偿。这一条我没有写的诉讼请求里,但是我写在下面的事实与理由里面提到了在劳动仲裁的时候仲裁书。那我现在到法院上诉阶段,我可以把这一条放在诉讼请求里去吗?🌸🌸🌸🌸今天去立案窗口没有接我的案子,他说我写的上诉状有问题,就是不能两个被告,因为劳动仲裁阶段没有出现两个被告,还有就是说我诉讼请求要与劳动仲裁完全一致。是这样子的吗?那如果说劳动仲裁阶段,我当时是工伤没有康复,还没有到要找工作的时候,但是我现在到法院阶段了,我发现我没有离职证明,我找不到工作,那对我来说造成的损失,那我现在也不可以主张吗?🌸🌸🌸🌸他今天没有接我的案子,他说我可以明天邮寄,如果明天邮寄出去的话,那也没算过时效对吧?因为今天周五是最后一天了。🌸🌸🌸🌸还有就是说要调查令,申请法院调查令,然后调查那个劳动合同,因为公司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出具伪造的劳动合同,实际上签订的劳动合同他没有出具,我现在是可以申请那个法院调查令吗?但是今天立案窗口告诉我,只有法律工作者和律师才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是这样子的吗?🌸🌸🌸🌸并且我还要那个调查考勤记录,公司没有提供,因为加班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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