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闯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的几个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第四条规定:“个人将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住房对外销售的行为,也适用《通知》的有关规定。其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其购房价格按照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原价确定。个人需要持其通过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等非购买形式取得的合法、有效法律证明文书,到地税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因此,离婚财产取得的房产对外销售时,以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和数量来确定是否满五年以及唯一一套房产,如果购房时间满五年,且这套房子是其家庭唯一生活住房,那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了。但您这边是两套房产所以,即使析产分配了不能算“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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