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要提成未果,反被公司告上劳动仲裁,被判定3月22离职
21年年底,因为三季度绩效奖金无故扣发,以及工资拖欠原因,找公司领导谈,到22年年初,部门经理都答应会拉明细,按时结算;到22年2月22日,公司一直食言。被迫发了离职信,之后多次去公司配合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拒绝进行结算,还对销售明细不承认。(均有录音及部分公司反复的纸质证明)中间请律师朋友帮忙与公司核对,均无果。4月26日公司向仲裁局申请了仲裁申请,要求裁决我3.22自动离职,并要求赔偿1元。7月6日开庭,仲裁员说裁定我3.22离职。不必配合公司办理手续,如有不服,可进行申诉和反告公司…现仲裁局联系我,需三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仲裁局领取裁决书;我目前下外地,可以对结果进行申诉或者委托朋友代领裁决书吗?争取权益的正确流程是什么呢?(自收到仲裁通知起,公司一直通过仲裁调解员联系,要求与我达成和解;在7月7日和解谈判中,公司答应赔偿本人12w元,只要求我签署一个保密协议;因为协议内容有猫腻,到目前为止没有达成和解
现向各位专业人士咨询:在劳动仲裁局要求三个工作日内去领取裁决书的背景下,该如何讨回自己提成,能否详细告知下下一步具体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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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请问提起申诉和如果请律师代理的价格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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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9 12: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