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① 前述公司如果依据其经合法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向你方主张损害赔偿,则于法有据,你方无权主张取回前述款项。
② 但是,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你方行为仅为“录入问题”,并没有给用人单位造成实际损害,公司要求你方支付一定款项以弥补其损失的做法于法无据。于此情形下,你方有权请求对方返还前述全部款项。如果对方拒绝返还,你方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③ 此外,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前述“罚款”由财务总监用其个人微信账户收取显然违法。于此情形下,你方亦有权主张对方返还前述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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