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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关于pc的问题咨询

我是男生,去年6月在网上认识了一个同性男子,他说给我500元,要和我发生关系,然后一开始我没同意,后来心情不好就去了,然后发生关系后,给了我钱,然后问我学校有没有比较经常和别人yp的女生,我给了他一个,第二天他告诉我那个女生不yp,然后我知道了当时还他拍了我的裸照,告诉我让我把另一个同学约出来,还说给我钱,我拒绝了然后还劝告另一个同学不要去。想问一下,过了1年是否会再处理我?如果因为那个男的威胁我,我去报案,警方是不是还会追究我的行为?我的行为是不是构成了介绍卖淫罪?多长时间可以不再追究我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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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处罚
2022-10-06 19:47:50

全部(33)位律师解答

  • ¥25
    李新宇 律师
    17"
    自动转换:你好,我看了下,你这种描述啊,这个如果是放一年了,你再去报案啊,因为过了六个月的追诉期啊,是不会再处理你的啊,但是呢,道南的威胁你啊,可能是构成敲诈勒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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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49:18
    526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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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自动转换:呃,如果你给他介绍,并且他俩之间有这种恶交易的话,性交易的话,那就构成这个介绍卖淫罪。
      2022-10-06 19:49:40
    • 楼主: 他们没有发生关系,我也没有收取好处,而且再让我去联系还用我的照片威胁我,我还劝阻了我另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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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1:12
    • 楼主: 他们没有交易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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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0:06
    • 匿名服务方: 详细沟通吧,做过类似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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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2:38
  • 李晓轩 律师
    构不成介绍卖淫罪,首先你介绍的女生并没有卖淫。另外你也没有因为介绍这个女生而得到金钱上的好处。警察应该不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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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49:34
    366
  • 张华北 律师
    39"
    自动转换:嗯唉,你好朋友,那么你描述的问题,首先说关于嫖娼的啊,问题那么首先来讲呢,在我国法律呢啊,那么男性和男性啊那么之间呢?这个发生性行为不属于嫖娼啊,那么其次关于你担心的啊,其他的问题啊,那么这种呢,也够不成犯罪啊,因此呢,您的担心完全是多余的啊,这一年好好的读书啊,不要再被这些这个做这个困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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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0:49
    679
    • 楼主: 因为我在网上查到了这个可能会是介绍麦音,所以很担心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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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2:16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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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自动转换:啊,你这种情况呢?并不构成介绍卖淫啊!
      2022-10-06 19:54:06
    • 楼主: 他们没有发生行为,而且我还劝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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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9:08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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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自动转换:啊是啊,所以这种情况啊,你更够不着啊,首先说你并没有主观的犯罪故意啊,那么你主观上并没有介绍他人啊,这个来来进行蔓延,并且以此呢来获得这个利益啊那么客观上呢,你也并没有实施这种行为啊,因此呢?嗯嗯,不需要啊,不需要担心啊!
      2022-10-06 20:12:06
    • 楼主: 我还劝阻了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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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8:06
  • 张广雷 法律执业者
    你这种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卖淫是男女之间的违法行为,你这种6个月吧,后面基本就没问题了,要看你这500元是不是嫖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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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0:50
    15
  • 冯硕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如果六个月内未被发现是不会被公安机关处罚的。介绍卖淫也是需要证据和符合构成要件的。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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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1:02
    25
    • 匿名服务方: 另外,就他威胁你的情况,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以后,再决定你是否去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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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7:20
    • 楼主: 我没有收取好处费,而且我还劝阻了,然后他第二天让我去联系另一个同学的时候没走有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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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1:15
    • 楼主: 那我的条件是不构成了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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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49:53
    • 匿名服务方: 据你描述的确实不构成。况且你也是被胁迫的。但是前提是这些都要有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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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2:31
    • 匿名服务方: 而且我建议你不要再主动和对方联络,如果他再次威胁你,你可以对相关的证据进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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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9:11
    • 楼主: 聊天记录已经被我删除了,有的证据就是我的同学,他知道我被拍了照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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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0:26
    • 匿名服务方: 对方向你展示过照片吗?还是对方扬言手里有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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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2:00
    • 楼主: 展示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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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4:35
    • 匿名服务方: 那暂时就不需要联络他,他再主动联络你时,记得保存聊天记录。最好把之前的情况也在聊天中说明。其他的暂时不需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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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6:50
    • 匿名服务方: 很遗憾,没能帮到你。浪费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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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7:42
  • 刘闯 法律执业者
    67"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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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3:05
    2309
    • 楼主: 那我的另一种行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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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4:45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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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0"
      自动转换:你第二个问题哈,你根本就不用担心你第二个问题根本就不是问题,也就是说非法介绍或者是组织卖淫啊,首先必须得是积水,而且是发生性关系啊,为前提,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得达到两人以上啊你这人数也不到,所以说你第一没有继续对吧你而且你还阻阻止了这个女生去为这个男啊男的嫌疑人来提供这种服务啊其次呢,这个你没有基础,第二呢,他说人数也达不到,所以说你第二个问题不是问题,不用担心。
      2022-10-06 20:07:31
    • 楼主: 那个女生我没来得及劝阻,已经加了联系方式询问了,我是劝阻了另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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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2:01
    • 匿名服务方: 介绍卖淫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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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3:02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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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自动转换:刚才给你发了一个法律条文啊,司法解释,你看一下这边刑事案件,你肯定是不够的,那么至于治安违法行为,即使你介绍的那个女子真的为这个男男子提供了相应的服务,那么你这个行为也是一个违反占管理处罚法的行为,但这也是在半年以前就超过六个月,这个违法行为未被发现的情况下呢,你这边也是可以免除过了追诉期,也可以免除这个占处罚,而现在呢?来看呢我觉得哈,找这个男生或者找这个女生,他们也不会承认啊,所以说这个问题不大,也不用担心。
      2022-10-06 20:19:35
    • 楼主: 最近想的很多,还怕这个女生后来又去找他yp,连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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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6:29
    • 匿名服务方: 不会 即使找也与你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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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6:50
    • 楼主: 嗯,脑子太乱了,啥情况都在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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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9:57
    • 楼主: 再问一下,如果这个人涉嫌组织买殷之类的话,当然目前没这个情况,如果有的话会不会牵扯到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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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22:09:41
  • 丁辉 律师
    14"
    自动转换:卖营销长最长时效为一六个月嗯,介绍迈进球场啊什么的可能是什么呢?我们都烦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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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5:07
    63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首先my和pc等违法行为追溯期限只有六个月,只要没有在此期间发现就不会再追究处罚。另外,对于威胁行为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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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5:51
    1492
  •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你的违法行为已经超过了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行政责任的期限,即便去报案,也不会再对你行政处罚进行处理,反而会追究对方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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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6:40
    593
  • 杨亮 律师
    你好,看到你得信息,如果单纯的是你和另外一个同性,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关于你介绍的那个,被介绍的并不是卖淫得,则不构成,建议以后洁身自好。遵纪守法。保护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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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8:05
    16
  • 韩冰 律师
    嫖娼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会受到行政处罚,嫖娼者和卖淫者都会都到行政处罚,拘留或者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责任期限为行为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未被发现,将不再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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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19:58:52
    15
  • 秦惠芳 律师
    你好,通过描述你这种行为,不构成介绍卖淫罪,你涉嫌卖淫,但是六个月之内没被发现的话,也不会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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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1:09
    1238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首先,同性也会构成卖银嫖娼的,只不过已经超过六个月未被公安机关发现,所以,不担心被处罚。其次,你介绍别人不构成介绍卖银,因为你同学根本就没有实施卖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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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5:44
    32
    • 匿名服务方: 最后,你应当警告那个男的别再搔扰你,否则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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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7:00
    • 楼主: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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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8:40
  • 李鑫 律师
    53"
    自动转换:你好,你这个行为是不构成这个介绍蔓延,这个是这个是不高层的,这就是嫖娼的话,因为你们两个都是男性啊,目前来说,在我们国家这个男性和男性之间,这个也是不够成嫖娼的,所以你也无需担心啊,这就是说你啊,提供给别人的介绍给别人的,这个系方式,这种情况的话只是一个单纯的一个介绍啊,构成构不成这个介绍卖淫罪啊啊,那么多长时间可以不再追究你本身你这这个就是说目前来说是没有你的,不存在任何责任啊一般来说,自然触发他的追诉时效是六个月啊,过了六个月啊,即使你构成这个自然出发的话,他也会步他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了,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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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6:21
    191
    • 楼主: 而且当时他还有威胁我的意思,说只要我劝同学去可以给我钱,然后我没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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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0:09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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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自动转换:威胁的话,这个你可以报警处理,如果说他再威胁你,就直接报警就可以了。
      2022-10-06 20:17:19
  • 吴炜 律师
    介绍卖淫罪是需要三个以上才够入罪的,从你的描述来看你不构成这个犯罪 但是可以给你一个行政处罚,失效是六个月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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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07:10
    99
    • 楼主: 他们都没有发生交易和关系,我还劝阻了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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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6:56
  • 崔兵 律师
    这种情况原则上超过六个月一般就不追究了,但是现实情况呢,经常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必须要正确处理,否则的话还有会以后留下很大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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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1:30
    118
  • 刘杨 法律执业者
    应该不会处理。男同发生关系可以成立卖淫嫖娼,但需要是针对不特定对象的金钱交易,而你介绍的是特定对象且只有一次,且两次都没进行实质交易,所以不成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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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6:00
    15
  •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会追究你的责任的,构成介绍卖淫罪。
    13"
    自动转换:傻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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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8:01
    121
    • 楼主: 他们没有交易,而且我还劝阻一个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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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8:50
    • 郭淑娇服务方: 点击头像,在线沟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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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9:10
    • 楼主: 当时那个人还有我的照片威胁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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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9:21
  • 吕海 律师
    ① 从你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你的前述行为已构成“卖淫”,但不构成“介绍卖淫罪”。 ② 对于你个人于去年6月实施的卖淫行为,因现已经过处罚时效,故相关机关不会再对此行为予以处罚。 ③ 因为你仅将在校女生的联系方式交予对方,并无介绍相关女生卖淫的故意,相关女生亦无卖淫的故意,所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你构成“介绍卖淫罪”。相关机关不会对你的相关行为进行评价。 ④ 如果对方持续威胁、骚扰你方,则对方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对此,你方可在保存相关证据后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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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19:08
    241
    • 楼主: 他说是想找个月抛的,然后我就给了,后来知道是埋音,然后女生没有去,所以我就劝阻了另一个同学,他就没有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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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31:30
    • 吕海服务方: “约炮”显然有别于“卖淫”,故不应据此认定你方行为是“介绍卖淫”。如果对方持你方裸照威胁你方,你方不要有任何顾虑,可立即向公安机关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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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0:51
    • 楼主: 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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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2:31
    • 楼主: 那如果对方说就是我故意去介绍的呢,我可以找我另一个同学作为证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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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3:40
    • 匿名服务方: 可以。如果你方能够提供与对方沟通的电话录音或者微信交流记录,则对认定相关事实更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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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8:38
  • 王珍 律师
    28"
    自动转换:你好看了一下你描述的情况额,首先是时间上面已经过了一个追诉期了,所以你的这个事情警方不会处理,是第一第二的话嗯,你所担心的介绍卖淫罪,也不存在,毕竟最终没有发生实质的一个卖淫行为,对对方并没有去他们的这个交易并没有实现,所以你要你不用担心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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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0:36
    165
    • 楼主: 所以说是不会再处罚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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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49:13
  • 赵宴敏 律师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介绍二人以上卖淫的,以你上面说的,现阶段你不构成介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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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3:07
    98
  • 谢福金 律师
    23"
    自动转换:你好像您所说,这种情况,如果由于如果如果你这个行为失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心理,如果够了,唉,半年结婚结果没有发现的情况是不已经只有一一时实习过了半年就14号就不能一直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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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24:11
    55
  • 邹春 律师
    你好,你这个行为,首先过了一年,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时效了,一般是六个月的追诉时效。如果你介绍去卖淫的情况下,肯定构成介绍卖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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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36:46
    24
    • 楼主: 他们没有发生关系和交易,我也劝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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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37:43
    • 匿名服务方: 如果没有发生关系的情况下,也没有报案等情况下,应该也不会被查处。另外,如果被查处的情况下,你也可以提出你被对方也裸照作为威胁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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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08:48:38
  • 王银 律师
    你好啊,我是安徽的王律师,看了你的问题的描述啊,感觉你的案子好复杂哦,你的问题还是比较严重的啊,建议你对我的特效进行会计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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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38:35
    12
  •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的行为并不构成介绍卖淫罪,因为你并没有促使成功,那么你的行为属于卖淫行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你进行行政拘留和行政处罚。
    展开 收起
    2022-10-06 20:55:59
    81
  • 巴波 律师
    可以报案。根据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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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0:57:50
    102
  •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刑法的相关规定:同性之间不算嫖娼,嫖娼指的是异性之间有对价关系性交易行为,其次,根据我们国家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超过半年一般不予追究(免于行政处罚),最后,你的行为不构介绍卖淫罪,如果对方威胁你的话你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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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02:05
    56
  •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6"
    自动转换:六个月,六个月没发现的话,形容处罚你不再处罚,就不会再注意你的责任,这样处罚法六个月一般的是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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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1:14:44
    267
  • 王群英 律师
    你好,如果你提供的女生没有和他发生关系,那你是不构成犯罪的。如果他威胁你,你可以报警。警察不会追究你的责任,最多会对你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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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6 22:08:30
    29
  • 史继霞 律师
    同学你好,不用太担心。首先,介绍买y罪是介绍二人以上才构成,从你讲的情况看,你介绍了一个女同学,而且还是没介绍成功的,后面另外一个同学你拒绝介绍,再怎么算也达不到介绍二人的标准,所以按照法律规定够不成介绍卖y罪,警察也不会因为这个追究你的,但是以后不要再干类似的事情了,假如对方口头胁迫你,只要对你不构成实质性人身威胁,就不用理会他。其次,你跟他发生关系,还收了500块,这个不构成刑事犯罪,但是买y是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也就是说警察可以给你罚款、行政拘留几天这类的处分。不过这种事情my和pc人都会受处罚的,只要他不去报警,你也会平安无事,都是一根绳子的蚂蚱,我估计他不会傻到去报警让警察处罚你的,所以也不要太担心。第三,你自己是构不成介绍卖y罪的,报案了反而可能被行政处罚,所以最好不要去报案,免得给自己惹事。第四,你现在可能困扰的是对方手里有你的裸照,假如对方把你的照片公开了,你看看跟对方怎么协商处理,实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你再去报警,但跟警察不要说收了他500块钱,也不要承认自己买y,就说是自愿的行为,他给你的钱是买吃的或者买什么的,不是p资。最后,同学,你年纪还小,可能会被社会上的人利用,遇到问题多问问人,以免酿成更严重的后果。希望这个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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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09:08:27
    4
    • 楼主: 已经过去一年半的时间了,对方说已经删除了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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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09:38:39
  • 罗超 律师
    会的。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有办法,我给你几个好的建议,能够让你最大化你的权利。
    展开 收起
    2022-10-07 10:10:22
    37
  • 李小苑 律师
    54"
    自动转换:你好,就你本身的啊,那个行为来说,它是为反钻管理条例的行为呢,现在已经超过一年的追诉期了,那一般来说是不已追究了啊,如果当时没有被查处,也没有相关的这样的一个记录,第二的话呢?如果是你介绍他人实施相应的这些行为的话呢?这种的话呢,就构成犯罪了,但是呢,你目前没有介绍过去,并且也没有啊,既遂,这个可以考虑犯罪行为违法情节啊,显得行为可以不予追究刑事处分,但是后期建议你不要再跟这样的人有任何联系,也不要从事这样的行为,否则的话,那下一次的话,根据情节轻重就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了。
    展开 收起
    2022-10-07 11:58:25
    78
    • 楼主: 如果他要是后来有其他犯罪行为,如果组织my的话,会不会牵扯到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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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22:10:42
  • 周钰淇 律师
    这个一般没事,可以起诉对方侵害名誉。提起民事、行政诉讼或刑事自诉,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起诉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 应当有明确的被告; (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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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0-07 22:42:19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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