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服务方:
抱歉,我刚睡着了,给你回复下几个问题:
第一个对于50万的问题,no no no my boy,您理解错了,当然肯定是我表达有问题,在这给你道歉,著作权的惩罚赔偿首先是根据造成损失和侵权所得确定,无法确定的,进入法定层面500-500万,这个幅度根据故意程度和侵权严重成果来看,我根据你的描述和判例,觉得你们情况不构成故意和严重,所以说了50万以下。
第二个,对于避风港原则你知道,那你也应该知道红旗原则。我想表达的是呢,我认为你们作为网络服务的提供商或平台,没有理由不能适用避风港原则,但该原则不免除你们的审查和注意义务。
第三个,刑事犯罪这一块,因为现在网络技术发展太快,但立法还跟不上,原有的侵犯著作权罪的立法精神是,以营利为目的,未经授权的复制,发行,销售这样的行为,你们这个就比较模糊,第一个是不是故意侵权我觉得不好定,第二个,是用户提供的破解版不是你们自发的,所以侵权方是不是你们也不好定,最后涉及到非法营利的问题,我不知道你们如何盈利的哈,如果不能证明是因为这个业务导致你们盈利,那也不好定收入。比如说你是流量广告费之类的,那么用户是不是因为你的这个业务吸引来的,不好证明。但如果上传破解版的文件你们提供下载服务,还有利润抽成,那非法获利就很好定了。
当然是不是犯罪,还要看具体的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综上,是对您的答复,都是我个人浅显的见解,就对你的25块钱负责哈,
不过,我还建议您建议你的老板找个当地的律所,做一个专项的合规审查,大家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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