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10月2号出了一场车祸我快递三轮对方小型机动车 我外伤伴有脸部出血缝针 交警定责我6对方4 医疗费对方全赔 各自修车我6对方4 我无保险 现在的问题是赔偿纠纷未达成共识 对方机动车前脸轻微破损对方保险公司拉去维修了一万零900元 (保险杠和大灯换了一个其它的不太确定换了什么)对方车主要求我赔付百分之70 保险公司30 对方保险公司说赔付跟交警定责不一样 变成我7他3 车主说我不交付赔款就走法律程序 我现在的争议是1.严重怀疑维修费用虚报 前脸轻微破损根本修不了这么多费用 2 对维修我7他3 与交警定责不一致 3.对交警定责有一定质疑 是学校门口 感觉他超速了 还能重新找交警定责吗 因为当时我人被120拉走了 没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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