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彦
律师
如果您还没有结婚,就想着房子和离婚的问题,那你觉得离婚还会远吗?那何必结婚,浪费自己的感情呢?婚姻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维持,共同付出,生活才会变得更美好!
问题1.夫妻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您丈夫愿意赠与给您,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你们双方自愿公证,房屋也属于可以公证的条件,公证也是有效的。
3.婚后用公积金还款,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婚后另一方还贷,如果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可能会考虑返还还贷部分。
5.婚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有条件的,以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来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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