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海
律师
依您所述情况,您所提问题的理解和解决,涉及到以下2个法律问题:1、您父母2套房子的合法性问题;2、您父亲过世后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问题。
问题1、您父母2套房子的合法性问题。
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2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之规定,应依法研判2套房子的合法性。
村里分的这2套房子的合法性,取决于村里分房是否履行了法律规定的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等议事及决定程序等相关程序法规定),取决于国家相关实体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10、53、54、55、56等条维护妇女权益等相关实体法规定)。若符合相关程序法和实体法规定,则合法,若不符合,则不合法。
这要结合你们村的分房在程序上是否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等议事及决定程序等相关程序法规定,在实体上是否违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4、53、54、55、56等条维护妇女权益等相关实体法及其他相关实体法规定。
合法则可以继承,不合法则不可以继承。
问题2、您父亲过世后房产和存款的法定继承问题(假定2套房子合法)。
解答:
2.1 纳入继承遗产的范围(分2户还是分1户的问题)
农村宅基地及其上房屋属不动产,不动产是一体化的,应进行房地一体化处理。家庭成员是人人有份的,都是权利人,都享有权利。
因小女儿户口在本村未迁出外村,是家庭成员,享有本村宅基地及房屋权利,赡养母亲,已在村里改在(登记)小女儿名下。故这1户房归小女儿,不属于父亲的遗产。只有另一户房的一半可纳入父亲的遗产范围(因为母亲是家庭成员,享有本村宅基地及房屋权利,应有一半份额,故只有一半可纳入您父亲遗产范围)。
2.2 存款如何继承
解答:
存款应是您父亲和母亲的夫妻共同财产,应有您母亲一半份额,余下的另一半份额才是你父亲的遗产,才可继承。依《民法典》第1127条第1款第1、2项“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之规定,处理继承。
2.3 农村集体户,没有房产证的理解及处理(房子的主要问题是农村集体户,没有房产证,改在小女儿名下就是小女儿的吗?)
解答: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活动属于程序性行政行为而非行政确认行为。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事务,依据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登记,这种行政行为既不能确认民事实体法上的不动产物权,也不会导致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的产生或消灭。不动产物权登记只是登记机构将当事人的物权状态及物权变动的事实客观地记载于登记簿上,而非进行审批或核准。
客观实际来说,是客观上先有不动产及权利,之后才有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本身不创设不产生不形成不动产及权利,而是记载之前已经客观存在的不动产及权利。
按您所述情况,您家这2套房及房产权利,已经是客观存在,虽然还没有进行登记,登记后,对房产及房产权利进行公示并取得公信力。登记前和登记后,都是遗产(一户中的一半是遗产),都可以继承(一户中的一半可以继承)。
依您所述情况,房子是农村集体户,没有房产证,改在小女儿名下,就是小女儿的,若登记(此处说的登记,是国家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的登记,不是指村里进行的登记),宜应这样登记。
您所述情形及要处理解决的问题事项,涉及相当复杂疑难的法律政策法理,暂先解答到这里,以免解答篇幅过长和过于复杂。
正阳宅基地律师
2023.7.14
附:法律和政策依据(部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11月4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0年10月28日、2018年12月29日修正)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并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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