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别人给退股费现在对方公司不做了要求退还
具体是一个工程,甲方有一个工程自称量很大,然后通过我这边乙方听到了,想去做。
然后乙方让我方介绍甲方给他。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问我方要不要入股,我方因为没钱就拒绝了,乙方担心以后我方可能会掺进去。主动给了十万块钱说是退股费,意思是买断以后我方进场的可能。
后来甲方的工程量达不到合同上注明的量,并且乙方可能通过某种方式联系了甲方的上家,最终甲方和乙方解除了合作
乙方现在要求我方退还十万块钱。
问题在于,我方并没有要求乙方给钱。并且乙方也宣称这是买断股份的钱而不是好处费。
那么甲方的工程量不达标导致甲乙双方解除合同,和我方这个钱有没有关系?
乙方在和甲方合作期间再三强调让我方不要参合进去。
对方有的证据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等任何书面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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