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胜海
律师
您没有说您与户主a和b之间具体是什么关系(例如:儿子、女儿,或其他什么具体关系)?不好解答,现试着按问题的先后顺序予以解答如下:
问题1、户主a新办身份证上地址与原户口本上地址不一致,对以后户主b在原宅基地的继续有影响吗?
解答:户主a新办身份证地址与户口本地址已改为一致,那现在户口本上地址就不是户主了,也不是户口本上记载的成员了。这种情形下,可能会成为户主a已丧失原宅基地及房屋权益的初步证据(或可能的证据),从这方面来讲,可能会对以后户主b在原宅基地的继续有影响。
建议您想办法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一下,原宅基地及房屋的权利人等登记状况。若户主是权利人,则好,否则,不利。请登记机构给你们出具查询结果信息。户主a本人请求查询和出具,登记机构是无权拒绝查询和出具的。
问题2、 户主百年之后我家宅基地以及土地是否其他儿女都有继承权?
解答:若无法定丧失继承权情形,或现在不是宅基地权权益人,应有继承权。
问题3、 户主b想要继承房产是否需要提供什么证明?
解答:户主b需要至少提供自己是户主a法定继承人(或有继承权)的证据、宅基地及房产权利人为户主a的证据。
问题4、房主a大儿子若是找我要,不给是否可以?
解答:房主a大儿子若是将工资赠与房主a,则可以不给,若不是赠与,应给。
问题5、再等我成家后将户主b接走,宅基地我是否可以流转、租赁?
解答:宅基地及房屋产权和继承问题依法公正公平处理完毕后,若宅基地依法归您,您可以流转、租赁,若不归您,您不可以(无权)流转租赁。因宅基地流转、租赁后不能再申请获得,故宜应审慎流转、租赁。
正阳宅基地律师
2023.7.13
附:法律和政策依据
此事涉及法律和政策较为复杂,现只列举了部分法律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988年12月29日第一次修正,1998年8月29日修订,2004年8月28日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26日第三次修正)
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五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
(2018年1月26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通过)
第四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查询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查询主体;
(二)查询目的;
(三)查询内容;
(四)查询结果要求;
(五)提交的申请材料清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查询本不动产登记结果和本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第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二)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四)不动产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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