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其实您说的是两个问题,第一个是探视权的问题,那么你们当初离婚的时候,法院的判决书当中对于这个探视权是怎么判的?如果有详细的判决内容的话,就按这个内容来执行就可以了,如果说对方不给你探视的话,那你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个应该没有问题。如果这个判决当中没有的话,那恐怕您要重新起诉,当然你们也可以协商解决。第二个就是变更抚养权的问题,如果你要变更抚养权,这个当然可以,但是你也要有正当的理由来支持你的诉讼请求,比如说对方有能力抚养而不抚养,或者说对方发生了不可预测的改变,没有能力抚养照顾孩子,甚至于说有虐待孩子的情况等,只要你有证据能证明这些,那法院也可以考虑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变更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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