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出现目前这个状况,您可以尝试如下方法解决,一,你对原居住地法院的管辖异议的话,那当然需要你提供现居住地相关的证明进行相关的抗辩,因为以民诉法的规定,原告就被告,也就是被告所在地进行管辖, 包括被告经常居住地,二,你可以提出你近三年来在何地居住的相关证明就行,比如说,你的房屋产权或租赁证明,你的居住证的证明,以及相关的物业或者房东等都可以给你作证,三,如果你不提供这些证据,证明不了你居住地的改变的话,那这个提出法院管辖异议就没有合适的抗辩理由了,对您来说不利,希望你能够清楚这些情况。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