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出现目前这个状况,您可以尝试如下方法解决,一,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当时录入口供的时候是警方一个人在做口供的审理工作,那么,从严格的法律上来说,录入口供需要两个以上警方人员参与的,这个是有程序上问题的,二,如果你对法医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话,你可以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申请另外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三,如果你对警方在这一起事件处理当中的工作行为有异议的话,那你可以向警方的内部督察部门去投诉反映,或者向他的领导投诉反映,四,也可以向警方的上级部门投诉反映,甚至于可以向检察院方面投诉反映,让他们去调查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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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的伤情法医和警官只对我说是轻微,我想知道缝了四针,和脸部抓痕,这两个都属于钝器伤?还是有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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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服务方:
按照你补充的内容,一,如果你对法医的鉴定结论或者警方的处理结论有异议的话,那你完全有权利申请重新司法鉴定,或者向警方的督察部门去投诉反映,让他们调查处理。二,如果警方这里不处理的话,你也可以向检察院方面去投诉反映,因为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他们有权力有责任处理,三,另外跟您说一下,钝器大击造成的伤害与抓伤造成的伤害是有明显的区别,这个完全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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