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按照司法实践的规定出现,目前这个状况,您可以尝试如下方法解决,一,法院要你们6月26号去调解,那你愿意调解还是不愿意?目前法律的规定,调解要出自双方的自愿,非你自愿的话就拒绝,二,如果愿意,那可以在调解当中双方充分协商,比如你们对这个金额可以协商,当然对方要举证能证明实际遭受损失结果,三,如果对金额达不成,那你们也可以委托一家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评估,以评估结果来进行赔偿,四,另外,如果你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那你向法官提出,只要你有证据能证明,或经法院调查审核是不是你要承担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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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服务方:
按你补充的内容来说,一,那你就要看一下原告也就是对方提出的诉讼请求,比如说修车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等这些总共3000多块的经济损失,你认同不认同,你如果不认同,那你就可以提出你的抗辩理由在法庭上进行质证抗辩,或者你在调解的时候提出反对意见。二,因为前面说过了,对方这些诉讼请求都要有证据来证明的,没有证据证明一概拒绝,谁主张谁举证?这是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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