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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小区绿化工程交接

两月之前我所在小区绿化工程进行接收,我是接收单位。一共两张纸。一张纸是接收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一张纸是苗木明细,包括什么树有多少颗。现场一共一千多颗树包括球,我没有按照苗木明细数。直接在工程交接单上签了字,盖上了公司的公章,但是未在苗木明细上签字。现在出现了交接单子和现场树木对不起来的问题,当然这是我自己知道,别人不知道。万一今后公司下来查或者我要离职,公司会不会对照明细表查我,让我把现场少的树木补齐。由于没有数,现场与交接单上的数差异我并不清楚,我担心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我们项目经理在明知道我不认识树的情况下,把这个活给了我,而且交接当天他没来,我签的我的字,不过没在树木明细上签字。问题是,如果事后上边下来查,查出来树木明细表与现场树木数量不符,我该怎么避责? 我可不可以说,当时查的确实是数对,但就我的一个名字不能保证树木不死或者树木不会丢失,况且我没在树木明细表上签字,或者我该怎么说才能避责,才能不掏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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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2023-07-26 19:07:33

全部(31)位律师解答

  • ¥2.5
    李鑫 律师
    57"
    自动转换:唉,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啊,那你怎么才能规避这样的一个责任了啊?首先了,你代表的是公司公司好,对吧?那么如果说公司将来要对这个苗木的数量啊,那你可以说交接的时候,这个是数目是对的那你现在过了这么长时间,你再来喝茶的话,那肯定有一定的说出来,这个是很自然而然的事情,所以你完全无需担心啊,这是一方面,再方面就是你你公司了,所以说这种劳动关系对吧从来没关系的话,那他也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个公司的损失,所以公司他也没有办法要求你进行赔偿啊,因为如果说他要求你进行正常的话,他必须得有证明他的身体才可以拿,所以你无需担心担心担心担心我老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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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10:10
    196
    •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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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自动转换:而且这个小区的绿化呀,他本身它就有它就会有一定的送货啊啊,所以了,正常的送号在只要在正常范围内啊,这都是可以接受的。
      2023-07-26 19:10:43
  • ¥2.5
    刘闯 法律执业者
    38"
    自动转换:您好,首先呢,你是该公司的员工,那么你代表公司进行签字,实际上你履行的是一种职务行为,像您所说,你签字代表的是树的数量,而并不代表他的死亡是否丢失的问题,你不做担保,并且你在表上也没有进行签字,所以说即使找你的话,申请仲裁或者后期起诉,也很难被支持,因为你本身不存在一个故意或重大库,嗯,即使认定你有做过错,也只是一种普通的果实过失,而不是重大过错,因此,按照法律规定,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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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13:54
    2315
  • ¥2.5
    张华北 律师
    您好朋友,根据你描述的情况,只要公司没有在当时进行复查把关,超过交接当时次日或者更长时候再复查的话,除非公司有确切直接证据证明当时交接的数据确实存在与实际不一致的情况,否则你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其次,退一步讲,即使公司有证据,那么也必须证明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你才要承担相应责任,否则你就是正常履行职责,不会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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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16:20
    681
  • 丁辉 律师
    10"
    自动转换:这种情况已经交单上说自己知道以前就要答案数字啊,那谢谢你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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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18:11
    64
  • 丁晓霞 律师
    你在工程交接单上签字表示已经核对完成,明细表没签字不影响,现在问题是你们领导是否知道你不懂树木,如果明知还让你去并且没有陪同,他也有很大责任,你的责任就是不应该随便签字,字不是那么好签的。现在没事则已,有事,公司追责的话会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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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22:48
    0
  • 周钰淇 律师
    可以积极协商。调解主要有四种形式:诉讼调解(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行政调解(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的调解)、仲裁调解(仲裁机关在仲裁过程中的调解)和人民调解(群众性组织即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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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26:50
    12
  • ¥2.5
    王珍 律师
    21"
    自动转换:你好看了一下你说的这个情况啊,如果你在这个中间不存在一个利益获取的,或者说是利益谋取的这个情况的话,那么你本身属于一个工作上的失误啊,不至于说是嗯要求你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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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29:56
    165
  • 张佳伟 律师
    首先,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你可以追究对方的责任,其次,做事要留下痕迹,做好证据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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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30:29
    56
  • ¥2.5
    李国民 律师
    16"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你虽然只是一个经办人哈,这个所有的责任都由你公司来承担,只有你单位来承担,与你无关啊,你是履行职务行为,即便产生的损失,也是由单位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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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34:20
    352
  • 张超 律师
    你虽然没在明细上盖章,但是交接单上移交内容栏有全部完工,达到要求字样。你签字前应该拍照发给上级,挣得同意后再签。你说的不能保证树木不死之类,不是合理理由,死了也有死树,丢了应该及时报告,而且小区有监控,不会等到最后查到的时候再说。及时跟领导汇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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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41:01
    127
  • 王宝珊 律师
    您好,这种情况您这边的验收只能保证你当时验收的树木数量,无法确认当树木的种类,在验收后事后可能存在其他更换树木的情况,这些无法由您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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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43:30
    1495
  • 杨康 律师
    这种情况建议重新制作一份详细的树苗明细表,然后向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发函告知实际苗木数量并保留相关的发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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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50:29
    170
  • 吕海 律师
    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之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② 据此,并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您明知实际交付树木的株数少于约定数量,未从公司利益出发以公司职员之身份提出异议,有违诚信原则。于此情形下,你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③ 提示您现在亦可向公司说明实情,以减少公司损失,减轻你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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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50:32
    243
  • 吴炜 律师
    你可以说只是当时做了交接,但是并没有对具体的数量进行核对,也就是和你没有签字对的上的,这样的解释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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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19:59:24
    99
  • ¥2.5
    韩冰 律师
    你在明细单上签不签字影响不大,只要在工程交接单签字就是认可了这些。因为是履行工作职责,如果后期公司发现问题追究责任,需要证明你在工作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否则很难主张你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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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0:05:58
    17
  • 毕姚胜 律师
    你这个可能是产生有过错,你这个确实是自己疏忽大意了,在行动过程中确实没有按照要求去处理,这个对你来讲你自己是有过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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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0:08:37
    19
  • 夏虹 法律执业者
    1.表一是树的总数量,表二明细能反映出具体树种及相应数量。2.如果你签了表一,即使没签表二,但是树的总数量,只是在具体树种及相应数量上双方可发生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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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0:16:25
    33
  • ¥2.5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74"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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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0:32:51
    270
  • 崔兵 律师
    这种情况就是一个完全的多方位的博弈,并不是简单必须出奇制胜,普通的法律和循规蹈矩是很难奏效的,所以律师的水平和丰富的经验就变得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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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0:46:20
    120
  • ¥2.5
    赵宴敏 律师
    20"
    自动转换:你好看你的这个问题,这两张纸也都看过了,嗯,你可以就是说木耳树木都丢失啊,或者说就说你数的时候是对的,但再说了,1000多块数,谁会一个一个数呀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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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05:43
    100
  • 郑晅 律师
    1、这是一种玩忽职守的失职行为。 2、你是公司的代表,出现问题后果由公司承担。 3、公司如果查明是你的责任,可以依据公司制度对你处分。 4、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希望吸取教训不再犯错。 5、在主观上,我建议,实事求是看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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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21:27
    6
  • ¥2.5
    秦惠芳 律师
    你好,首先你这是职务行为,如果不存在重大过失或者故意的话,你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的,何况你并没有在树木明细上面签字,应该是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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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27:05
    1238
  • 宋成海 律师
    没有查这个数的数目,为什么要在上面签字?如果存在重大工作的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赔偿的损失。但是单位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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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28:49
    53
  • ¥2.5
    孙杭林
    你说的情况。如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单位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议及时向单位报告,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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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30:10
    499
  • 黄平 律师
    1、这个应该是你职务行为,如果你不是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产生的损失应该由公司自己承担。 2、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交接单上与事实不符的,应该先找施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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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33:50
    1
  • 范明 律师
    6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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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52:00
    154
  • 贺圭胤 律师
    11"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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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52:25
    47
  • 郑磊 律师
    根据通常社会认知规则,活体苗木是存在损耗和死亡更新等正常情况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苗木的死亡、补种、缺失等均为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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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52:55
    94
  • 谢福金 律师
    25"
    自动转换:在上面那个文件上签名或者盖的公司章就表示任何声音的数量的,所以这个没有什么好狡辩的,如果真的缺陷,对对对数量不对啊,这东西可能公司那个是可以根据他的公司规章制度进行一个追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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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56:20
    56
  • 李新宇 律师
    16"
    自动转换:那既然不服的话,肯定要有原因啊,对吧?为什么不服啊?如果你查完了,不服的话,有钱自然肯定是有责任,但是没有签字的没有签字,但是也不能代表你没有责任,对吧,你这个需要弄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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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6 21:57:18
    526
  • 李睿 律师
    据你所述,建议如下: 第一,向领导反映实际问题,要求重新核实苗木数量。该补种补种,该更换更换。 第二,该工程是否已做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完成移交,则主要责任不在接收方。 如果未经验收,你代表公司进行接收,数量未核对情况下,势必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员工在工作中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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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27 10: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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