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
律师
①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② 据此,如果您已就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一事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该部门的调查时限最长为90日。
③ 需特别提示您的是,因拖欠工资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应为被拖欠工资的当事人。此外,如果您有证据证明对方拖欠工资,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之规定,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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