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提供、销售假药罪
我在医药公司上班,几个月前有个湖南的同行问我是否有奥司他韦颗粒(治疗)甲型流感的药,需要200盒,我说公司没有,我知道有个外地的人有,这个外地人网上认识的,他不是在医药公司上班,从事从本地药房买药再赚差价卖到外地的,这个外地上家告诉我75一盒,于是买家同意这个价格并将将15000元货款转给我,并支付我300元小费,于是我将15000元转给上家,安排上家直接将货发到湖南,三天后买家收到货,发现是假货,外包装是奥司他韦包装,但是里面的小包装无任何图案,里面的药品也和正品奥司他韦不一样,于是报警,帽子叔叔把我和上家抓到看守所关了36天,这期间我让家人退赃15300给了警方,抓进来之后我才知道上家并不是发货人,我的上家上面才是发货人,发货人目前也被抓了,并且供述了发假药给他的人,目前警察告诉我已经抓获了这个制造假药的团伙十几人,还有几人正在追捕中,昨天晚上我和我的上家同时被取保出来,取保候审决定书上内容为:人民检察院不批捕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拘押期间检察院提审时候我告诉他我真的不知道这个是假药,他告诉我只要没有提供营业执照和质检报告的药就有可能是假药,说我已经违法,请问我这个案子最后大概会怎么判?检察院提审的告诉我可能一年,认罪认罚可能10个月,我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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