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伤事故
你好律师,我岳父是工地木工,在给别人盖房子的时候(个人的那种三层楼房)不慎从三楼摔落死亡,政府已经给出责任认定书,(房子主人把工程承包给A,A又包给B,B是我岳父村里的人,平时带领着包括我岳父在内的几个人干点木工的活,工资也由B发给我岳父他们几人,我岳父和他们之间没有劳务合同)责任书认定房子主人、A、B分别承担40%、40%、20%,的责任,他们两边当天商谈达成协议:责任三方共赔偿552000元给我岳父他们家,三日内支付完。
房子主人和A都签了字并且当天就先支付了52000元,但是B认为他就是帮着找活,带着他们干活,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我想问一下,针对B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做?如果先接受了房子主人和A的赔款,之后再单独跟B打官司,这种做法可取吗?难度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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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这种情况是先仲裁还是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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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09:0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