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凯
法律执业者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仲裁庭提出延期开庭请求。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6.执行仲裁裁决: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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