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替我父亲还账
条子打完之后又想起有5千块钱没有算进去,对方承认但不同意抵消,他就觉得条子已经打了之前的就不算数了!我不同意,于是总共连本带利6万的账我只还了5.5万,三年后对方把我起诉,法院判下来我不需要还,但是对方现在一口咬住说我没有按时给他还款,(合同上写的是在2019年10月1日前还款,实际沟通后是10月20号还了5.5万,其中5千一直属于争议状态)按合同上要我赔付利息,可当时我给他延迟还款时都是电话沟通过的,当时还有个担保人,我们三个都通过电话!但是他(原告)在法庭上只是承认我给他打过电话,不承认他同意我延期还款的事!最后判决书让我给他偿还利息8千多,我想知道像这样对方不承认的情况下我就没有任何办法了是吗,我这边能总结的就是
1.延期还款保人能证明我和她沟通过,并且经过她的同意
2.原告再法院上也承认我给她打过电话,就是不承认我给她说过延期还款
3. 这笔账是本金5万,利息2分,现在查到的是08年开始还利息 到目前为止 利息还了13万多了。 不知道法律对方便有没有什么保护
4.就是19年我给打了条子以后我们之间打过无数次电话,都是关于没有算进去的那5千块的,但原告再这4-5年里从来没有提过我没按时还款的任何一个字,保人可以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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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这个是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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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16 09: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