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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在投诉我前夫时,我在信件中写了我得了重度抑郁症,当时精神状态已经不好了,我也写了在唐山第五医院确诊的,受理我信件的就是说是我同学的这名公职人员,她属不属于故意刺激精神病人? 2.我有电话录音,他们单位给我邮受理告知书,我就担心他们欺负我不懂,万一反告我怎么办?我要是被告了,孩子没人管怎么办?孩子的父亲每个月只给抚养费,其它不闻不问不关心不负责。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展开 收起我那位同学在电话中说:“我那天有点事,我另外一个同事接的电话,马xx你有没有印象,也是咱同学,这不寻思都东北人么,没拿你当外人,完了就说姐妹你听我说。这后来,我们领导批评我俩了,说我俩说话怎么能不用专业术语呢?我说就东北这说话确实不专业,昨天我还跟她说呢,好像是张某迪(我名字),你回去问问你老公好像能认识。”这段内容她属于泄露我信息吗?属于挑衅吗?明知我精神不好,属于故意刺激我让我生气吗?她电话中还说,像我投诉我前夫的那些事他们也不可能去查,我说是我前夫的意思,没有证据要告我吗,她说:“他到没说”。这语气让我觉得好像是他单位要告我是吗?然后她就以孩子为话题展开内容,比如:“你家孩子省不省心”“我家孩子不省心老师总找家长”“你家孩子省心就行”。还说:“有什么困难跟我说”。我那天挂掉电话后浑身发抖,吃了两粒舍曲林。我觉得一个二十几年没有任何联系的同学上来就这么说话,是不是不对?我觉得就是有讽刺挖苦之意。我在网上搜出一篇文章,就是我这名同学的,她是某村第一支书,我认为作为第一支书更不应该有上面的行为,所以我把她投诉到信访局了。现在她单位给我受理告知书,我担心会有对我不利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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