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评高贷买卖房屋卖家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在本地长春发展农商抵押唯一住房贷款,先息后本3年,房子是母亲名下,贷款人也是母亲,母亲与父亲早年离异。我名下没有住房。贷款是我资金周转使用,但是由于口罩原因失业和严重新冠后遗症和抑郁症一年多了无法工作,母亲已经退休,身体不佳。目前本金即将到期,恐怕无法偿还。银行也因为我们现在资质不佳不给续贷。面临逾期。
银行说我们当时签订了强制债权文书,可以不经诉讼就申请强制执行。由于这是唯一一套住房,在感情上也不希望失去这套房子,现在银行派一位客户经理联系我,给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找亲属以二手房买卖的方式将房屋过户给亲属。以便保住房子。让我联系亲属。
但是我家符合条件的亲属没有足够的首付钱,中介说可以给我的房子做高评高贷,这样亲属多贷款就可以买下这套房子,可以贷30年,每月月供我来还,这样会减缓压力。买房的银行贷款批下以后,我们就把抵押贷款的钱还给银行,然后房产证就可以拿出来过户。但是我不知道这样的高评高贷涉不涉及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我保证按时还月供,我和亲属会涉及到什么法律问题吗?这种情况是不是一旦月供逾期,我的亲属就涉嫌贷款诈骗呢?一旦月供逾期,我这个卖方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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