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闯
法律执业者
你好,像这样的电子文书,一看就是贷款公司自行起草的,用于恐吓实际借款人,目的是为了按照他们要求来还款,原因有以下几点:第一,法院相关立案文书,会由法院依照程序,通过邮寄或者是电子方式进行送达,而不是直接通过原告进行告知。第二,刑事犯罪和民事案件是两回事,即使是附带,也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的同时,由受害人提起。第三,诈骗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四,就是公章应该不是真的,像你所说,律所和律师都查不到,应当是对方所虚构的。综上,不用太过于担心问题不大,对方只是想要让你害怕按照对方的要求来还款。故以此来威胁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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