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
律师
在这种情况下,被害人起诉金店可能存在一定困难,且胜算不一定大。
虽然从表面看资金转入了金店且金店进行了发货,但没有证据表明金店明知或参与到诈骗活动中,金店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按照指示发货,可能属于善意第三人。要起诉金店,需要有比较有力的证据能证明金店存在过错或与诈骗团伙有共谋等情形,否则仅以资金流转和发货行为起诉,可能难以得到支持。
当然,如果有新的证据出现,能证明金店并非完全不知情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那么可以以相关理由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具体的胜算还是要根据证据情况和具体案情来综合判断。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起诉需谨慎考虑。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