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您可以要求公司改正。如果公司拒绝改正,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您正常打卡上班,但公司不安排工作,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产时,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劳动报酬。如果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您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基本生活费。
至于何时可以离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建议您先与公司沟通,如果沟通无效,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好通知的证据。然后,您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通常是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来计算的。如果公司未提前三十日通知您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能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补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劳动部门或聘请专业律师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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