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在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上,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双方有其他约定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婚后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对于您的情况,婚前男方购买的两套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支付的房贷部分,以及房子在婚姻期间的增值部分,理论上是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分割 。至于婚后男方的收入,如果用于还房贷和日常支出,这部分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也有权要求分割。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男方婚后的收入100万全部用于还房贷和日常支出,并且房贷基本已经还清,那么这部分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视为已经消耗,不再作为分割的对象。但是,如果房贷尚未还清的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您有权要求分割。至于现金部分,由于男方手中现金不到15万,这部分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您有权要求分割一半。
至于房子的价值,如果两套房子分别价值60万和90万,您可以要求分割婚后共同支付的房贷部分以及房子的增值部分。具体的分割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协商来确定。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分割。
此外,由于您提到男方出轨,如果您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男方有过错,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照顾无过错方,也就是您,可能会判给您更多的财产 。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分割比例和方式需要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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