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培
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在您的情况下,您提到用人单位未为您缴纳社保,且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对应的加班费。这些都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通常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尽管您是主动离职,但由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您仍然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补足工资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您收集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工资支付记录、工作时间记录、劳动合同等,以便在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中使用。如果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援助,可以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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